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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雞精門市html模版 正義的舌戰:上海灘的傳奇律師 作為中國共產黨的誕生地和革命運動的重要陣地,上海蘊藏瞭豐富而珍貴的紅色檔案。從本期起,本版陸續推出《紅色檔案》系列,追憶那段英雄歲月。今天推出本系列的第一篇,聚焦於老上海的律師,一批富有正義感的律師為被捕的共產黨和左翼政治人士挺身辯護,為國傢民族命運奔走呼號。今天,這些進步律師的故事久遠而模糊,但他們的風骨與精神卻浩然長存。
國門大開,律師始現
19世紀上半葉,西方的堅船利炮轟開晚清國門,西方的律師業也傳入中國。在上海,先是租界裡出現瞭律師,後來在中外司法審判中,屢屢吃虧的清廷也想到要“見賢思齊”。1910年,清政府推出《大清刑事訴訟律》,有瞭律師參加訴訟的規定,這被視為中國律師制度之始。然而律師制度的正式建立,卻要等到民國初年,1912年9月,北洋政府司法部頒佈《律師暫行章程》。有意思的是,暫行章程還沒頒佈前,得風氣之先的上海就出現瞭第一個律師公會,蔡寅等14名留日法科生提請都督陳其美設立“民國辯護士會”,隨後又帶動諸如蘇杭辯護士會、江寧律師會、南京律師公會等組織建立。到瞭1912年12月8日,上海律師公會正式誕生。
作為中國近代人數最多、影響最大的律師行業組織,上海律師公會從不缺少傳奇,也在不停制造著傳奇。1926年,公會決定自購滴雞精辦公場地,並選中瞭當時環境相對寬松的法租界,在貝勒路572號(今復興中路301號)建辦公樓。1929年10月,公會正式遷入,上海律師界迎來發展的全盛時期。當年出版的《上海律師公會報告書》顯示:上海律師公會的會員人數,在1929-1932年間成倍增加,當時僅愛多亞路(今延安路)的中匯大樓,就有70位律師開辦的事務所。1936年抗戰爆發前夕,上海律師公會已有1340名會員,成為國內規模最大的地方性律師組織。
兩極分化,形象各異
雖然中國古代就有襄助詞訟、代寫訴狀的“訟師”,但“舶來”的律師職業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大相徑庭,而且舊上海的知名律師或出身官紳世傢,或海外學成歸國,其教育背景、人生閱歷都足以令其成為當時的精英。
僅從經濟水平和社會地位看,上海律師都堪稱“行業金領”,享有“中人以上的地位”。有學者統計過,20世紀30年代,上海產業工人的月薪僅得3-8元(銀洋,下同),中小學教員一般為70-160元,記者一般70-300元,中央部長也隻有800元,而同期律師的月收入一般在300至2000元不等,知名律師更是“上不封頂”。據1935年中國征信所檔案中記載,律師章士釗的年入為5-10萬元,汪有齡為5萬餘元,而女律師史良回憶,30年代中期的好幾年,自己每月出庭數約四五十次,光在1935年一年就“作瞭三萬多元的案子”,平均月入至少在千元以上。有人打趣說,遙想那個歲月,當柯靈等一批作傢蝸居在亭子間裡寫作時,律師已不必“為五鬥米而折腰”,能夠有餘暇參與公共事務瞭。
客觀而言,在上海,似乎很少有哪種職業像律師受到極為對立的評價。上海律師公會剛建立時,《申報》曾刊文質疑說:“中國自行律師以來,一般無學識之徒及從前專以刀筆為生涯者,亦皆側足其間,顛倒是非,其遺害實甚。”20世紀80年代,風靡一時的電影《百變神偷》,就描繪瞭民國時期一個見利忘義的“大貪”律師形象。影片中,華北鬧水災,上海大律師夏炳運獨吞200萬元善款,並栽贓給義俠包德,結果被人揭發,他得到的懲罰之一就是被開除出上海律師公會,這對律師來說形同“革出教門”。這些“夏炳運”們在歷史上確實存在,到處吃拿卡要,近代報人包天笑在其《釧影樓回憶錄》中,辛辣幽默地抖出一些律師的笑料:“記得有一位律師幫原告在法庭辯護,臨訊之日,匆匆忙忙到瞭法庭,攤開公文皮包,卻忘帶瞭這案的卷宗,法官嘲笑他道:‘貴律師怕是搓瞭通宵麻雀(麻將),沒有回傢取卷吧?’”
但總體而言,當年上海律師界的主流還是那批死磕真理的進步律師。像律界泰鬥沈鈞儒,1928年後任上海法科大學教務長,並執行律師業務。他辦理訴訟,不像那些“拜金主義律師”,往往遇到貧窮者,不僅不收公費,還自貼車馬費和膳費,他經常勉勵身邊年輕的律師要真正實踐法律公正的“大義”,不可媚富欺貧。1946年第四期的《人物雜志》刊載林之春的《青年老人沈鈞儒》一文中談道:“他以俠義心腸為人折冤獄、翻定案,當他判斷清楚誰是誰非時,他會全心全力支持是的那方面;窮人找他伸冤,他寫狀、出庭、大聲疾呼的辯護,完全盡義務,甚至於有時候自己還要拿出錢來。”
挺身而出,仗義執言
在黑暗的民國歲月裡,上海總有一批進步律師為社會正義、為國傢命運奔走呼號,他們或為被捕的革命志士挺身辯護,或主動參與政治宣傳,動員社會,創造影響中國歷史走向的條件。1932年“1·28淞滬抗戰”爆發,上海律師公會通告全體會員捐款捐物支援前線將士,並致函各地律師公會。請求援助在淞滬抗戰的19路軍將士,表達瞭上海律師界不甘做亡國奴的抗日救亡呼聲。同年11月,公會又發起月捐,救濟苦苦兒童雞精支撐的東北義勇軍。從1931年11月至1932年11月,公會向抗日將士捐款34800多元,在全國律師公會中,上海律師界首倡抗日募捐,捐款額也位居前列。
在捍衛正義,主持公道方面,上海律師及其自治組織也毫不含糊。1930年8月,律師張星垣因出庭為被捕的中共地下黨員吳蘇中進行無罪辯護,結果被國民黨淞滬警備司令部的稽查員毆打,上海律師公會專門致函警備司令部,要求嚴厲查究並記錄在案,其信中特別指出:“對律師加以毆辱,實為中外所未聞。”
上海女律師的傑出代表史良更是憑著韌勁和智慧,營救瞭多名共產黨員,在上海革命史上留下一段佳話。1933年4月8日,因叛徒告密,賀龍的傢屬向元姑在上海法租界徐傢匯路寓所落入國民黨特務和租界巡捕之手,同時被捕的還有賀龍的堂弟賀幹臣(化名王文明)、堂侄賀學庠(化名王瑞卿),兩人均系中共黨員。同一天,化裝成商人的中共地下黨熊瑾玎去給賀龍傢屬送生活費,也被守候在那裡的坐探逮捕,之後熊瑾玎的妻子、兒子也被逮捕,這些人隨即被引渡給國民黨當局。
他們被捕後,中共地下黨通過關系找到史良,她毫不猶豫地接下普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赤色案件”。4月10日,史良向國民黨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呈遞《刑事聲請書》,要求進行調查研究。原高三分院以“危害民國罪”判處熊瑾玎8年徒刑、向元姑、賀幹臣徒刑各12年徒刑,經史良、唐豪(史良在上海法科大學的同班同學)等律師的有力辯護,1935年3月,最高法院判決:“撤銷原判,發回更審。”1936年1月4日,高三分院改判熊滴雞精推薦孕婦徒刑6年,向元姑、賀幹臣徒刑各5年,不久便被地下黨營救出獄。
此外,在中共地下黨領導下,史良還營救過中共黨員鄧中夏、任白戈、陳卓坤、方知達、吳仲超、左翼作傢艾蕪等人。習仲勛曾在紀念史良的文章中寫道:“我們黨的鄧中夏、任白戈等同志在遭到國民黨反動派非法逮捕後,她奮不顧身,積極進行辯護和營救。當時她所表現出來的與我們黨患難與共,密切合作,息息相關,英勇鬥爭的高尚精神,是十分難能可貴的,令人由衷地敬佩。”
“舉事之人”,不畏強暴
當上海律師精英們為別人據理力爭之際,沒想到自己也會成為被告。1936年5月,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簡稱“救國會”)在上海成立,要求國民政府停止內戰、建立統一抗日政權。11月23日,國民政府以“危害民國罪”,將七名救國會領導人逮捕,人稱“七君子”,其中除瞭鄒韜奮、章乃器和李公樸外,其餘四人沈鈞儒、史良、沙千裡、王造均都是上海知名大律師。次年4月,國民政府公然對“七君子”提起公訴。6月1日和25日的兩次開庭中,“七君子”對起訴作瞭有力批駁,沈鈞儒力辯:“如果有罪,那麼就是犯瞭‘愛國未遂罪’。”
為“七君子”辯護的律師團更是“豪華陣容”,21名律師皆是一時之選,包括張耀曾、李肇甫、陳志皋、江庸、汪有齡、江一平、劉崇佑、張志讓等,堪稱上海律師界的“夢之隊”。這些律師既有做過司法總長、國會議員、大理院(最高法院)審判長的,也有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其中不少人是仗義而來,義務為他們辯護。庭審辯護中,身為被告的史良穿著香雲紗的衣裙,逐條駁斥國民黨的指控,把這個“愛國有罪”的荒謬制度批得體無完膚,而張志讓、張耀曾等律師為“七君子”的辯護也是高潮迭起,尤其針對起訴書中有關“危害民國”的指控,他們明確指出起訴書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是對法律尊嚴的摧殘,也是對歷史功罪的妄斷。時人形容,“七君子”案幾乎成為上海律師業與國民黨反動派的一次“集體博弈”,這群“舉事之人”敢作敢為,有豪情,有膽氣。
就在“七君子”案審理的關鍵時刻,律師張耀曾一度通過錢新之、吳鐵城雞精禮盒等滬上名人向國民黨高層遊說,尋求轉圜。這些“中間人”不僅為“七君子”向蔣介石求情,他們也受蔣介石之托遊說“七君子”,企圖讓他們“具結悔罪”,但被“七君子”嚴詞回絕。在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國民黨當局不得不釋放瞭“七君子”,後來在民族統一戰線的旗幟下,沈鈞儒、史良均加入瞭國民政府主導的國民參政會,投身到抗日洪流中。
事實上,在風起雲湧的中國近現代史中,上海這批進步律師以精湛的專業知識,投身於弘揚法治、維護正義的律師事業,也是中國共產黨得以重用的力量。新中國成立後,沈鈞儒擔任最高法院院長,為建國初期建立人民法制體系做出巨大貢獻,而史良更是新中國司法事業的開拓者之一,擔任首任司法部部長,《婚姻法》更是她送給中國女性的一件禮物。
國門大開,律師始現
19世紀上半葉,西方的堅船利炮轟開晚清國門,西方的律師業也傳入中國。在上海,先是租界裡出現瞭律師,後來在中外司法審判中,屢屢吃虧的清廷也想到要“見賢思齊”。1910年,清政府推出《大清刑事訴訟律》,有瞭律師參加訴訟的規定,這被視為中國律師制度之始。然而律師制度的正式建立,卻要等到民國初年,1912年9月,北洋政府司法部頒佈《律師暫行章程》。有意思的是,暫行章程還沒頒佈前,得風氣之先的上海就出現瞭第一個律師公會,蔡寅等14名留日法科生提請都督陳其美設立“民國辯護士會”,隨後又帶動諸如蘇杭辯護士會、江寧律師會、南京律師公會等組織建立。到瞭1912年12月8日,上海律師公會正式誕生。
作為中國近代人數最多、影響最大的律師行業組織,上海律師公會從不缺少傳奇,也在不停制造著傳奇。1926年,公會決定自購滴雞精辦公場地,並選中瞭當時環境相對寬松的法租界,在貝勒路572號(今復興中路301號)建辦公樓。1929年10月,公會正式遷入,上海律師界迎來發展的全盛時期。當年出版的《上海律師公會報告書》顯示:上海律師公會的會員人數,在1929-1932年間成倍增加,當時僅愛多亞路(今延安路)的中匯大樓,就有70位律師開辦的事務所。1936年抗戰爆發前夕,上海律師公會已有1340名會員,成為國內規模最大的地方性律師組織。
兩極分化,形象各異
雖然中國古代就有襄助詞訟、代寫訴狀的“訟師”,但“舶來”的律師職業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大相徑庭,而且舊上海的知名律師或出身官紳世傢,或海外學成歸國,其教育背景、人生閱歷都足以令其成為當時的精英。
僅從經濟水平和社會地位看,上海律師都堪稱“行業金領”,享有“中人以上的地位”。有學者統計過,20世紀30年代,上海產業工人的月薪僅得3-8元(銀洋,下同),中小學教員一般為70-160元,記者一般70-300元,中央部長也隻有800元,而同期律師的月收入一般在300至2000元不等,知名律師更是“上不封頂”。據1935年中國征信所檔案中記載,律師章士釗的年入為5-10萬元,汪有齡為5萬餘元,而女律師史良回憶,30年代中期的好幾年,自己每月出庭數約四五十次,光在1935年一年就“作瞭三萬多元的案子”,平均月入至少在千元以上。有人打趣說,遙想那個歲月,當柯靈等一批作傢蝸居在亭子間裡寫作時,律師已不必“為五鬥米而折腰”,能夠有餘暇參與公共事務瞭。
客觀而言,在上海,似乎很少有哪種職業像律師受到極為對立的評價。上海律師公會剛建立時,《申報》曾刊文質疑說:“中國自行律師以來,一般無學識之徒及從前專以刀筆為生涯者,亦皆側足其間,顛倒是非,其遺害實甚。”20世紀80年代,風靡一時的電影《百變神偷》,就描繪瞭民國時期一個見利忘義的“大貪”律師形象。影片中,華北鬧水災,上海大律師夏炳運獨吞200萬元善款,並栽贓給義俠包德,結果被人揭發,他得到的懲罰之一就是被開除出上海律師公會,這對律師來說形同“革出教門”。這些“夏炳運”們在歷史上確實存在,到處吃拿卡要,近代報人包天笑在其《釧影樓回憶錄》中,辛辣幽默地抖出一些律師的笑料:“記得有一位律師幫原告在法庭辯護,臨訊之日,匆匆忙忙到瞭法庭,攤開公文皮包,卻忘帶瞭這案的卷宗,法官嘲笑他道:‘貴律師怕是搓瞭通宵麻雀(麻將),沒有回傢取卷吧?’”
但總體而言,當年上海律師界的主流還是那批死磕真理的進步律師。像律界泰鬥沈鈞儒,1928年後任上海法科大學教務長,並執行律師業務。他辦理訴訟,不像那些“拜金主義律師”,往往遇到貧窮者,不僅不收公費,還自貼車馬費和膳費,他經常勉勵身邊年輕的律師要真正實踐法律公正的“大義”,不可媚富欺貧。1946年第四期的《人物雜志》刊載林之春的《青年老人沈鈞儒》一文中談道:“他以俠義心腸為人折冤獄、翻定案,當他判斷清楚誰是誰非時,他會全心全力支持是的那方面;窮人找他伸冤,他寫狀、出庭、大聲疾呼的辯護,完全盡義務,甚至於有時候自己還要拿出錢來。”
挺身而出,仗義執言
在黑暗的民國歲月裡,上海總有一批進步律師為社會正義、為國傢命運奔走呼號,他們或為被捕的革命志士挺身辯護,或主動參與政治宣傳,動員社會,創造影響中國歷史走向的條件。1932年“1·28淞滬抗戰”爆發,上海律師公會通告全體會員捐款捐物支援前線將士,並致函各地律師公會。請求援助在淞滬抗戰的19路軍將士,表達瞭上海律師界不甘做亡國奴的抗日救亡呼聲。同年11月,公會又發起月捐,救濟苦苦兒童雞精支撐的東北義勇軍。從1931年11月至1932年11月,公會向抗日將士捐款34800多元,在全國律師公會中,上海律師界首倡抗日募捐,捐款額也位居前列。
在捍衛正義,主持公道方面,上海律師及其自治組織也毫不含糊。1930年8月,律師張星垣因出庭為被捕的中共地下黨員吳蘇中進行無罪辯護,結果被國民黨淞滬警備司令部的稽查員毆打,上海律師公會專門致函警備司令部,要求嚴厲查究並記錄在案,其信中特別指出:“對律師加以毆辱,實為中外所未聞。”
上海女律師的傑出代表史良更是憑著韌勁和智慧,營救瞭多名共產黨員,在上海革命史上留下一段佳話。1933年4月8日,因叛徒告密,賀龍的傢屬向元姑在上海法租界徐傢匯路寓所落入國民黨特務和租界巡捕之手,同時被捕的還有賀龍的堂弟賀幹臣(化名王文明)、堂侄賀學庠(化名王瑞卿),兩人均系中共黨員。同一天,化裝成商人的中共地下黨熊瑾玎去給賀龍傢屬送生活費,也被守候在那裡的坐探逮捕,之後熊瑾玎的妻子、兒子也被逮捕,這些人隨即被引渡給國民黨當局。
他們被捕後,中共地下黨通過關系找到史良,她毫不猶豫地接下普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赤色案件”。4月10日,史良向國民黨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呈遞《刑事聲請書》,要求進行調查研究。原高三分院以“危害民國罪”判處熊瑾玎8年徒刑、向元姑、賀幹臣徒刑各12年徒刑,經史良、唐豪(史良在上海法科大學的同班同學)等律師的有力辯護,1935年3月,最高法院判決:“撤銷原判,發回更審。”1936年1月4日,高三分院改判熊滴雞精推薦孕婦徒刑6年,向元姑、賀幹臣徒刑各5年,不久便被地下黨營救出獄。
此外,在中共地下黨領導下,史良還營救過中共黨員鄧中夏、任白戈、陳卓坤、方知達、吳仲超、左翼作傢艾蕪等人。習仲勛曾在紀念史良的文章中寫道:“我們黨的鄧中夏、任白戈等同志在遭到國民黨反動派非法逮捕後,她奮不顧身,積極進行辯護和營救。當時她所表現出來的與我們黨患難與共,密切合作,息息相關,英勇鬥爭的高尚精神,是十分難能可貴的,令人由衷地敬佩。”
“舉事之人”,不畏強暴
當上海律師精英們為別人據理力爭之際,沒想到自己也會成為被告。1936年5月,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簡稱“救國會”)在上海成立,要求國民政府停止內戰、建立統一抗日政權。11月23日,國民政府以“危害民國罪”,將七名救國會領導人逮捕,人稱“七君子”,其中除瞭鄒韜奮、章乃器和李公樸外,其餘四人沈鈞儒、史良、沙千裡、王造均都是上海知名大律師。次年4月,國民政府公然對“七君子”提起公訴。6月1日和25日的兩次開庭中,“七君子”對起訴作瞭有力批駁,沈鈞儒力辯:“如果有罪,那麼就是犯瞭‘愛國未遂罪’。”
為“七君子”辯護的律師團更是“豪華陣容”,21名律師皆是一時之選,包括張耀曾、李肇甫、陳志皋、江庸、汪有齡、江一平、劉崇佑、張志讓等,堪稱上海律師界的“夢之隊”。這些律師既有做過司法總長、國會議員、大理院(最高法院)審判長的,也有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其中不少人是仗義而來,義務為他們辯護。庭審辯護中,身為被告的史良穿著香雲紗的衣裙,逐條駁斥國民黨的指控,把這個“愛國有罪”的荒謬制度批得體無完膚,而張志讓、張耀曾等律師為“七君子”的辯護也是高潮迭起,尤其針對起訴書中有關“危害民國”的指控,他們明確指出起訴書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是對法律尊嚴的摧殘,也是對歷史功罪的妄斷。時人形容,“七君子”案幾乎成為上海律師業與國民黨反動派的一次“集體博弈”,這群“舉事之人”敢作敢為,有豪情,有膽氣。
就在“七君子”案審理的關鍵時刻,律師張耀曾一度通過錢新之、吳鐵城雞精禮盒等滬上名人向國民黨高層遊說,尋求轉圜。這些“中間人”不僅為“七君子”向蔣介石求情,他們也受蔣介石之托遊說“七君子”,企圖讓他們“具結悔罪”,但被“七君子”嚴詞回絕。在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國民黨當局不得不釋放瞭“七君子”,後來在民族統一戰線的旗幟下,沈鈞儒、史良均加入瞭國民政府主導的國民參政會,投身到抗日洪流中。
事實上,在風起雲湧的中國近現代史中,上海這批進步律師以精湛的專業知識,投身於弘揚法治、維護正義的律師事業,也是中國共產黨得以重用的力量。新中國成立後,沈鈞儒擔任最高法院院長,為建國初期建立人民法制體系做出巨大貢獻,而史良更是新中國司法事業的開拓者之一,擔任首任司法部部長,《婚姻法》更是她送給中國女性的一件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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